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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籍认定和有关问题的说明
2015-04-30 00:06

  一、《国籍法》有关规定

  《国籍法》是认定国籍的最主要依据,涉及国籍认定的条文主要有:

 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。

 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中国,具有中国国籍。

 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国,具有中国国籍;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,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不具有中国国籍。

 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、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

  二、应办理何种证件

  (一)具有中国国籍者,应办理中国护照或旅行证。

  (二)具有中国国籍者,若符合《国籍法》第九条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,将不再具有中国国籍,前往中国须持外国护照办理中国签证。

  (三)不具有中国国籍者,前往中国须持外国护照办理中国签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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